2016年第103号
质检总局关于废止文件的公告
经对文件清理,质检总局于2010年9月13日发布的《关于做好船舶舞毒蛾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质检动函〔2010〕667号)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现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质检总局
2016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Copyright.(c) 2001-2020 www.china12365.com All .rights. Resened. 中国质量信用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7088号-1 武汉网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