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4批,共抽查了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50家企业生产的150批次胶合板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T 9846-2015《普通胶合板》、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限量》等标准的要求,对胶合板产品的含水率、胶合强度、甲醛释放量等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甲醛释放量、胶合强度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1-29。
附表1-29 胶合板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
Copyright.(c) 2001-2020 www.china12365.com All .rights. Resened. 中国质量信用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7088号-1 武汉网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