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4批,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50家企业生产的150批次建筑用夹层玻璃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5763.3-2009《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等标准的要求,对建筑用夹层玻璃产品的厚度偏差、耐热性、耐湿性、耐辐照性、落球冲击剥离性能、霰弹袋冲击性能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2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耐热性、耐湿性、耐辐照性、霰弹袋冲击性能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1-22。
附表1-22 建筑用夹层玻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
Copyright.(c) 2001-2020 www.china12365.com All .rights. Resened. 中国质量信用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7088号-1 武汉网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