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4批,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13个省、直辖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羽绒服装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的要求,对羽绒服装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鸭毛(绒)含量、羽绒耗氧量、羽绒微生物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纤维含量、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1-2。
附表1-2 羽绒服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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