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省质监局于2014年底组织对广东省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备(与食品接触部分)及餐具洗涤剂开展省定期监督检验。共抽检样品96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04%。
二、抽检具体情况
(一)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备(与食品接触部分)
本次抽查了40批次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备(与食品接触部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氟、砷、铬、镉、镍、铅、脱色试验、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等项目进行检验,发现1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5%。不合格项目为铬。
(二)餐具洗涤剂
本次抽查了56批次餐具洗涤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重金属、砷、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荧光增白剂、甲醇、甲醛、总活性物含量等项目进行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后处理措施
省质监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市质监局依法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包括要求有关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落实整改;将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专项抽检力度等措施。
附件:1.广东省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备(与食品接触部分)省定期监督检验合格名单
2.广东省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备(与食品接触部分)省定期监督检验不合格名单
3.广东省餐具洗涤剂省定期监督检验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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