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为加强我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省质监局2015年10-11月组织对广东省食品用塑料膜(袋)等8类食品相关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查。主要抽查了食品用塑料膜(袋)、奶瓶、奶嘴、一次性塑料餐具、婴幼儿塑料餐饮具、餐具洗涤剂、食品用纸包装及容器等制品、食品用陶瓷容器产品等8类产品,共抽检样品910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9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
二、抽检具体情况
(一)食品用塑料膜(袋)
本次抽查了320批次食品用塑料膜(袋)。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溶剂残留量总量、甲苯二胺(4%乙酸)、脱色试验、苯类溶剂残留量、蒸发残渣、重金属(以Pb计)、高锰酸钾消耗量(水)等项目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二)奶瓶
本次抽查了42批次奶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等项目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三)奶嘴
本次抽查了35批次奶嘴。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锌、重金属(以Pb计)等项目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四)一次性塑料餐具(碗、碟、杯、刀、叉、饭盒等)
本次抽查了112批次一次性塑料餐具(碗、碟、杯、刀、叉、饭盒等)。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脱色试验、蒸发残渣、重金属(以Pb计)、锑(以Sb计)、高锰酸钾消耗量等项目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五)婴幼儿塑料餐饮具(碗、碟、杯、刀、叉、勺、筷子等)
本次抽查了27批次婴幼儿塑料餐饮具(碗、碟、杯、刀、叉、勺、筷子等)。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高锰酸钾消耗量、蒸发残渣、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等项目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六)餐具洗涤剂
本次抽查了76批次餐具洗涤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总活性物含量、pH(25℃,1%溶液)、去污力、荧光增白剂、甲醇、甲醛、砷(1%溶液中以砷计)、重金属(1%溶液中以铅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七)食品用纸包装及容器等制品
本次抽查了126批次食品用纸包装及容器等制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杯身挺度、大肠菌群、高锰酸钾消耗量、霉菌、荧光性物质 (254nm及 365nm)、铅(以Pb计)、砷(以As计)、渗漏性能、脱色试验、蒸发残渣、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荧光性物质 (254nm及 365nm)。
(八)食品用陶瓷容器产品
本次抽查了172批次食品用陶瓷容器产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铅溶出量、镉溶出量、抗热震性(热稳定性)、吸水率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抗热震性及吸水率。
三、后处理措施
省质监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市质监局依法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包括要求有关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落实整改;将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专项抽检力度等措施。
附件:1. 2015年广东省食品用塑料膜(袋)等8类食品相关产品专项监督抽查合格名单
2. 2015年广东省食品用塑料膜(袋)等8类食品相关产品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