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2016年,质检总局组织对玩具和移动电话2种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以下简称专项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390家企业生产的390批次产品。经检验,有354家企业生产的354批次产品合格,抽查合格率为90.8%,检出3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2%。其中,玩具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低于10%;移动电话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20%至30%之间。按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0.2%、19.0%、70.8%,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4.3%、4.5%、11.2%。
本次抽查主要特点是:
一是加大跟踪抽查力度。本次抽查对玩具产品2015年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的3家生产企业进行了跟踪,实际抽查到产品的有2家,本次抽查全部合格;对2015年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的81家企业进行了跟踪抽查,有1家企业的产品不合格。对移动电话产品2015年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的16家生产企业进行了跟踪,实际抽查到产品的有8家,本次抽查全部合格;对2015年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的28家企业进行了跟踪抽查,结果有23家企业的产品合格,有5家企业的产品不合格。
二是突出抽查集中产区。玩具突出抽查了浙江省、广东省2个集中产区,其中浙江省抽查了105家企业生产的105批次产品,占本次抽查企业总数的35%,抽查合格率为96.2%,高于平均抽查合格率0.2个百分点;广东省抽查了128家企业生产的128批次产品,占本次抽查企业总数的42.7%,抽查合格率为96.1%,高于平均抽查合格率0.1个百分点。移动电话突出抽查了集中产区广东省71家企业生产的71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71.8%,不合格企业均为中小型企业。
三是突出抽查主导产品。玩具产品中突出抽查了塑胶玩具,共抽查212批次,占抽查产品批次总数的70.7%,合格204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6.2%,高于平均抽查合格率0.2个百分点。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玩具。
共抽查了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6个省(市)300家企业生产的300批次产品,包括塑胶玩具、电玩具、娃娃玩具、金属玩具和弹射玩具5种类别,重点对机械和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标志和使用说明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12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抽查合格率为96%。其中,塑胶玩具抽查212批次,8批次不合格;电玩具抽查77批次,3批次不合格;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弹射玩具因企业分布少,共抽查11批次,弹射玩具发现1批次不合格。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可预见合理滥用测试中的小零件、正常使用测试中的可触及的锐利尖端等项目不合格。
(二)移动电话。
共抽查了广东、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江西、山东、湖北、重庆、贵州10个省(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产品,重点对电气绝缘、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导体的端接、直插式设备、发热要求、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辐射杂散骚扰、电源端子和电信端口的传导骚扰、辐射骚扰场强、静电放电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24家企业生产的24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抽查合格率为73.3%,比2015年下降8.9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电气绝缘、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直插式设备、发热要求、抗电强度、辐射杂散骚扰、电源端子和电信端口的传导骚扰、辐射骚扰场强、静电放电抗扰度等项目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依法开展后处理工作。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如玩具的塑料袋和塑料薄膜、可预见合理滥用测试中的小零件,移动电话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发热要求、辐射骚扰场强、静电放电抗扰度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1. 2016年玩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
2. 2016年移动电话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
质检总局
2016年10月18日
附件1.xls
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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