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珠宝贵金属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东莞、佛山、顺德、肇庆、惠州、中山、珠海、江门、湛江、河源、阳江、韶关、清远、云浮等16个市148家企业生产的珠宝贵金属产品200批次,检验发现32批次不合格,涉及贵金属纯度、珠宝玉石鉴定、总质量、印记、标签及其他标识物项目,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6%。剔除仅标识不合格21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5.5%(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我局已责成相关地级以上市质监局(包括深圳、顺德区市场监管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2015年广东省珠宝贵金属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
广东省质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