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电风扇、电烤箱(炉)、吸油烟机、饮水机/净水器、榨汁机/豆浆机等5种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发布。
一、电风扇
本次抽查了深圳、佛山、惠州、中山、江门、肇庆、揭阳、顺德区、江西省九江市和浙江省慈溪市等10个地区100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13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3.0%。
本次抽查依据GB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7-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风扇的特殊要求》、GB 4343.1-2009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或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电风扇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13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到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结构,骚扰电压9个检验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二、电烤箱(炉)
本次抽查了广州、佛山、中山、江门、茂名、肇庆、顺德区等7个地市(区)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电烤箱(炉)产品。经检验,1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4.0%。
本次抽查依据GB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4-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22-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或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电烤箱(炉)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17批次,涉及到非正常工作,发热,结构,输入功率和电流,接地措施等5个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三、吸油烟机
本次抽查了中山、佛山地区60家生产企业的6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产品17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8.3%。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GB/T 17713-2011 《吸油烟机》、GB 29539-2013《吸油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或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吸油烟机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空气性能(风量、风压),全压效率,待机功率,关机功率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共发现17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空气性能(风量、风压),全压效率,关机功率等10个检验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
四、饮水机/净水器
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顺德等9个地区的39家生产企业的4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产品9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2.5%。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9-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13-201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制冷器具、冰淇淋机和制冰机的特殊要求》、GB 9684-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锈钢制品》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或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饮水机/净水器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铅(以Pb 计,4%乙酸浸泡液中),铬(以Cr 计,4%乙酸浸泡液中),镍(以Ni 计,4%乙酸浸泡液中),镉(以Cd 计,4%乙酸浸泡液中),砷(以As 计,4%乙酸浸泡液中)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共发现9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和接地措施等6个检验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
五、榨汁机/豆浆机
本次抽查了佛山、中山、阳江、顺德等4个地区30家生产企业的3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0.0%。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30-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厨房机械的特殊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豆浆机适用)、GB 9684-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锈钢制品》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或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榨汁机/豆浆机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铅(以Pb 计,4%乙酸浸泡液中),铬(以Cr 计,4%乙酸浸泡液中),镍(以Ni 计,4%乙酸浸泡液中),镉(以Cd 计,4%乙酸浸泡液中),砷(以As 计,4%乙酸浸泡液中)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共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非正常工作,结构,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等4个检验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
特此公告。
附件:1.2016年广东省电风扇、电烤箱(炉)、吸油烟机、饮水机(净水器)、榨汁机(豆浆机)等5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企业名单
2.2016年广东省电风扇、电烤箱(炉)、吸油烟机、饮水机(净水器)、榨汁机(豆浆机)等5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