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2批,共抽查了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甘肃、宁夏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钢丝绳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8903-2005《电梯用钢丝绳》、GB 8918-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GB/T 20118-2006《一般用途钢丝绳》等标准的要求,对钢丝绳产品的钢丝绳破断拉力、钢丝绳直径、无载荷钢丝绳直径、5%最小破断拉力钢丝绳直径、10%最小破断拉力钢丝绳直径、钢丝直径、中心钢丝直径、拆股钢丝抗拉强度、拆股钢丝反复弯曲、拆股钢丝扭转、纤维芯润滑剂含量、拆股钢丝镀层重量、缺丝、钢丝交错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钢丝直径、中心钢丝直径、拆股钢丝抗拉强度、缺丝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1-29。
附表1-29 钢丝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