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2批,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10家企业生产的210批次农药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19337-2003《阿维菌素乳油》、GB 2548-2008《敌敌畏乳油》、GB28142-2011《吡虫啉可湿性粉剂》等标准的要求,对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质量分数、有害杂质质量分数、悬浮率、乳液稳定性、水分、pH值范围、酸度、碱度、润湿时间、稀释稳定性、违禁添加成分、标签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有效成分质量分数(戊唑醇质量分数)、乳液稳定性、水分、pH值范围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1-18。
附表1-18 农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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