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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2016年第2批家用电动洗衣机等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更新:2016-8-6]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16年4月至6月,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第2批家用电动洗衣机等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电工及材料等6类产品。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共抽查2484家企业生产的2503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2219家企业生产的2237批次产品合格,监督抽查合格率为89.4%;检出26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6%。其中农用薄膜、农药、人造石、湿巾、镁碳砖、汽车用制动器衬片等6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低于5.0%;安全带、安全帽、中密度纤维板、高强度紧固件、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纸巾纸、磷肥、动力用煤、自行车等9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5.0%至10.0%之间;脱粒机、新型墙体材料、汽车灯具、地坪涂装材料、电冰箱、热泵热水机、电动自行车、钢丝绳、家用电动洗衣机、阀门、人民币鉴别仪、仿真饰品、树脂镜片、储水式电热水器、防水涂料、滴灌带等16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高于10.0%。

  (二)按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4.0%、22.0%、64.0%,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4.0%、6.5%、13.5%。

  (三)按照抽查企业数划分,6类产品抽查比例见下图:

 

  电子电器抽查了273家企业生产的273批次产品,包括电冰箱、家用电动洗衣机、储水式电热水器和热泵热水机等4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4.7%。轻工产品抽查了491家企业生产的510批次产品,包括纸巾纸、湿巾、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树脂镜片和仿真饰品等7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2%。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抽查了438家企业生产的438批次产品,包括新型墙体材料、中密度纤维板、地坪涂装材料、防水涂料、人造石等5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农业生产资料抽查了572家企业生产的572批次产品,包括磷肥、农药、脱粒机、农用薄膜、滴灌带等5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机械及安防产品抽查了270家企业生产的270批次产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汽车灯具、人民币鉴别仪等5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5%。电工及材料产品抽查了440家企业生产的440批次产品,包括镁碳砖、动力用煤、钢丝绳、阀门、高强度紧固件等5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2%。

  (四)本次抽查的主要特点。一是加强对发证产品监督。本次抽查的31种产品中,涉及11种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7种国家强制性认证管理产品,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58.1%,抽查企业数和批次数均超过了总数的50%。二是加大跟踪抽查力度。本次抽查的31种产品中,除热泵热水机、湿巾、树脂镜片、人造石等4种产品为首次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其余27种产品均对以往抽查不合格企业开展了跟踪抽查。三是突出抽查集中产区。结合产品区域分布特点,对电冰箱、家用电动洗衣机、热泵热水机、纸巾纸、自行车、树脂镜片、仿真饰品、防水涂料、地坪涂装材料、人造石、脱粒机、农用薄膜、滴灌带、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汽车灯具、人民币鉴别仪、镁碳砖、高强度紧固件等产品集中产区的生产企业均进行了重点抽查。

  (五)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本次抽查共发现26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质量问题包括:电冰箱的耗电量和能源效率等级不合格;家用电动洗衣机的洗净比不合格;储水式电热水器的能效等级不合格;热泵热水机的能效等级、接地、稳定性和机械危险不合格;纸巾纸的纵向湿抗张强度不合格;湿巾的真菌菌落总数不合格;自行车的车把部件的强度和反射器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欠压保护和过流保护功能不合格;家用太阳能热水器的贮热水箱(容水量偏差)、热性能、能效等级不合格;树脂镜片的折射率和标志不合格;仿真饰品的镍释放量和镉不合格;新型墙体材料的强度等级或强度级别不合格;防水涂料的萘不合格;中密度纤维板的吸水厚度膨胀率、静曲强度不合格;地坪涂装材料的甲苯、二甲苯的总和质量分数、可溶性重金属质量分数(铅)和耐化学性(耐酸性)不合格;人造石的落球冲击和耐污染性不合格;磷肥的水分不合格;农药的乳液稳定性和pH值范围不合格;脱粒机的安全标志不合格;农用薄膜的厚度极限偏差和平均厚度偏差不合格;滴灌带的炭黑含量不合格;安全帽的冲击吸收性能不合格;安全带的零部件(盐雾试验)不合格;汽车用制动器衬片的摩擦系数不合格;汽车灯具的后位灯和后转向信号灯不合格;人民币鉴别仪的辐射骚扰场强不合格;镁碳砖的常温耐压强度不合格;动力用煤的氟不合格;钢丝绳的中心钢丝直径不合格;阀门的阀体壁厚测量不合格;高强度紧固件的螺栓螺纹通和连接副扭矩系数不合格。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电冰箱。抽查了7个省(市)82家企业生产的82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2%,同比上次抽查减少了1.1个百分点。重点检验了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储藏温度、耗电量、冷冻能力、能源效率等级、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等22个项目。经检验,共有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耗电量和能源效率等级各4批次,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3批次,冷冻能力2批次,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结构、总有效容积各有1批次。本次在集中产区浙江、广东和安徽,分别抽查了24批次、21批次和14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0.8%、14.3%和14.3%。

  (二)家用电动洗衣机。抽查了11个省(市)82家企业生产的82批次产品,包括波轮式全自动洗衣机、滚筒式洗衣机和双桶洗衣机等3种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60%。重点检查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机械强度、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脱水率、噪声、漂洗性能等22个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4.6%,同比上次抽查减少了4.3个百分点。抽查发现1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8批次产品洗净比不合格,1批次产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合格、2批次产品机械强度不合格、1批次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2批次产品漂洗性能不合格、3批次产品耗电量不合格、3批次产品用水量不合格、1批次产品接地措施不合格。本次重点抽查了集中产区浙江省的51家企业生产的51批次产品,约占本次抽查总数的62.2%,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9.6%。

  (三)储水式电热水器。抽查了9个省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30%。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0%,同比上次抽查减少了12%。重点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能效等级等18个项目。根据该产品的产业发展变化,本次加大对小型企业的抽查力度,抽查的小型生产企业占总数的60%。经检验,共有12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产品不合格,全部为小型生产企业。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能效等级11批次,额定容量3批次,接地2批次,结构和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各有1批次。

  (四)热泵热水机。抽查了7个省(市)49家企业生产的49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45%。本次为首次热泵热水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重点检查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输入功率和电流、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热泵制热量等18个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2%。抽查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2批次产品热泵制热量不合格,3批次产品能效等级不合格,3批次产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项目不合格,2批次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3批次产品接地不合格,1批次产品储水箱容量不合格。本次重点抽查了集中产区广东省的33家企业生产的33批次产品,约占本次抽查总数的67.3%,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8.2%。

  (五)纸巾纸。抽查了8个省(区、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纸巾纸生产企业总数的5%。重点检验了产品的亮度(白度)、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灰分、柔软度、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等13项指标,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7%,同比上次抽查降低了1.3个百分点。经检验,有7批次小型企业的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7批次产品纵向湿抗张强度不达标,1批次产品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超标。本次在集中产区福建和广西,分别抽查了12批次和11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和9.1%。

  (六)湿巾。抽查了8个省(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5%,重点检验了产品的细菌菌落总数、致病性化脓菌、大肠菌群、真菌菌落总数、含液量、横向抗张强度、包装密封性能、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pH值等11项指标,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3%,同比上次抽查减少了13.4个百分点。经检验,有1批次小型企业的产品真菌菌落总数不符合标准要求。

  (七)自行车。抽查了6个省(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15%。对产品的制动性能、把横管和把立管组合件的疲劳试验、车架/前叉组合件冲击试验、驱动系统静负荷试验、链条拉断力、反射器等23个指标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2.5个百分点。本次共发现8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4批次车把部件的强度不合格,4批次反射器不合格,1批次把横管和把立管组合件的疲劳试验不合格,1批次链条拉断力不合格。本次抽查大型企业产品合格率为100%,中小型企业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10%和11.9%。在集中产区天津市和广东省分别抽查了35和29家企业,抽查比例分别占抽查总数的44%和36%,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5.7%和17.2%。

  (八)电动自行车。抽查了11个省(区、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10%。本次重点对产品的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脚蹬间隙、把立管静负荷、整车质量、绝缘性能、制动断电装置、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5%,同比上次抽查结果持平。本次共发现10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4批次最高车速不合格,2批次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不合格,3批次限速装置不合格,7批次欠压保护功能项目不合格,6批次过流护功能项目不合格,绝缘性能和制动断电装置各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

  (九)家用太阳能热水器。抽查了13个省(市)116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包括紧凑式和分离式两种主要类型,重点检验了产品的贮热水箱(容水量偏差)、耐压、过热保护、能源效率标识标注、能效等级等16个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3%,同比上次抽查结果持平。本次抽查发现10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主要是6批次产品贮热水箱(容水量偏差)不合格,6批次产品热性能不合格,6批次产品的能效等级不合格,1批次产品能源效率标识标注不合格。

  (十)树脂镜片。抽查了3个省(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70%。本次为首次树脂镜片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重点检查了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和棱镜度偏差、可见光透射比、防紫外性能、抗冲击(明示指标)、标志等18个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8.7%。抽查发现15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和镜片直径有效尺寸偏差各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3批次产品平均透射比不合格,4批次产品色散系数不合格,7批次产品折射率和标志不合格。本次重点抽查了集中产区江苏省的65家企业生产的65批次产品,约占本次抽查总数的81.2%,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8.5%。

  (十一)仿真饰品。抽查了2个省25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包括发饰、手饰、项饰、耳饰等4种主要类型。重点检查了镍释放量、有害元素总量(铅、砷、镉、汞、六价铬)、有害元素溶出量(铅、镉、汞、铬、砷、硒、锑、钡溶出量)等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5%,同比上次抽查结果基本持平。抽查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3批次产品镍释放量不合格,3批次产品镉不合格。本次在集中产区广东和浙江,分别抽查了20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和20%。

  (十二)新型墙体材料。抽查了20个省(区、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对产品的力学性能、耐久性能、节能性能和安全性能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验,涉及强度等级、抗冻性或抗风化性能、干密度、密度等级、导热系数、放射性等12个指标,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8%,同比上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下降了12.5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13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8批次产品强度等级或强度级别不合格,4批次产品抗冻性或抗风化性能不合格,2批次产品孔型孔洞率及孔洞排列不合格,3批次产品密度等级或干密度级别不合格。

  (十三)防水涂料。抽查了9个省(市)39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产品,重点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酚、蒽、萘、游离TDI、不透水性、固体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25.6%。同比上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下降了20.6%。本次抽查发现10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9批次产品萘不合格,2批次产品苯不合格,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游离TDI、固体含量、不透水性和蒽各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本次在集中产区广东省和山东省分别抽查了6批次和7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50%和0。

  (十四)中密度纤维板。抽查了11个省(区)160家企业生产的16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40%,检出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7.5%,抽查合格率为92.5%。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静曲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和甲醛释放量不合格。从历年抽查合格率看,2014年和2015年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3.0%和94.3%,2016年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8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共发现1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吸水厚度膨胀率和静曲强度各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4批次产品甲醛释放量不合格,内结合强度和表面结合强度各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

  (十五)地坪涂装材料。抽查了10个省(市)59家企业生产的59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10%,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9%,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3.1个百分点。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产品的附着力、硬度、耐冲击性、耐磨性、拉伸粘结强度(标准条件、浸水后)、粘结强度、耐化学性(耐碱性、耐酸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质量浓度、游离甲醛质量分数、苯质量分数、甲苯、二甲苯的总和质量分数、可溶性重金属质量分数(铅、镉、铬、汞)等项目。经检验,共有7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产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质量浓度不合格,甲苯、二甲苯的总和质量分数、可溶性重金属质量分数(铅)和耐化学性(耐酸性)各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本次在集中产区江苏和广东,分别抽查了13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7.7%和15.4%。

  (十六)人造石。抽查了8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10%。本次为首次人造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重点检查了莫氏硬度、吸水率、落球冲击、弯曲强度、压缩强度、吸水率、耐污染性、耐化学腐蚀性等13个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3%。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产品落球冲击不合格,1批次产品耐污染性不合格。本次在集中产区广东省和广西区,分别抽查了23批次和1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0和10%。

  (十七)磷肥。抽查了12个省(区)143家企业生产的143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为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五分之一。重点对产品的有效磷、游离酸、水分、粒度或细度、包装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1%,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4.2个百分点。抽查发现13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5批次产品总养分项目不合格,1批次产品游离酸不合格,9批次产品水分不合格,2批次产品标识不合格。

  (十八)农药。抽查了18个省(市)210家企业生产的21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10%。重点对产品的有效成分质量分数、有效成分悬浮率、水分质量分数、酸度、碱度、乳液稳定性、pH值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3%,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0.2个百分点。抽查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3批次产品乳液稳定性不合格,3批次产品pH值范围不合格,1批次产品有效成分质量分数不合格,1批次产品水分不合格。

  (十九)脱粒机。抽查了9个省(区)59家企业生产的59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脱粒机生产企业总数的39.3%,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2%,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1.9%。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产品的喂入装置、防护装置、紧固件、噪声、轴承温升、空载运转、安全标志等7个项目。经检验,共有6批次产品不合格,均为小型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喂入装置2项次,防护装置1项次,紧固件6项次,轴承温升5项次,安全标志10项次。

  (二十)农用薄膜。抽查了12个省(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10%。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2.2%。本次抽查产品主要为明示符合标准要求的棚膜和地膜,从抽查数据看,棚膜抽查合格率为100%,地膜合格率为98.5%。重点检验了产品的拉伸强度(纵、横向)、拉伸负荷(纵、横向)、断裂伸长率(纵、横向)、直角撕裂强度(纵、横向)、直角撕裂负荷(纵、横向)和透光率等10个项目。经检验,1批次小型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厚度极限偏差和平均厚度偏差。

  (二十一)滴灌带。共抽查了10个省(市)70家企业生产的70批次滴灌带产品,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14%。产品范围包括单翼迷宫式滴灌带和内镶式滴灌带。重点对外观、内径极限偏差、壁厚极限偏差、滴水孔/滴水口间距偏差、流量均匀度、抗堵塞性能、耐静水压试验/耐静水压性能、爆破压力、拉伸性能/耐拉拔性能、不透光性、炭黑含量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3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2.9%,其中,流量均匀度3批次、拉伸性能/耐拉拔性能18批次、炭黑含量19批次。本次抽查了集中产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39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6.2%。

  (二十二)安全帽。抽查了9个省(市)60家企业的6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有证企业总数的17%。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垂直间距、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防静电性能、电绝缘性能、侧向刚性、阻燃性能、耐低温性能等11个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7%,同比上次抽查持平。抽查发现4批次小型企业的产品不合格,其中高温冲击吸收性能、低温冲击吸收性能和浸水冲击吸收性能分别有3批次、2批次和1批次产品不合格,低温穿刺和浸水耐穿刺性能各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

  (二十三)安全带。抽查了6个省(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安全带生产企业总数的一半。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零部件(盐雾试验)、整体静态负荷、整体滑落、零部件静态负荷、零部件机械性能、整体动态负荷、零部件动态负荷等7项指标,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同比上次下降了8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共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2批次零部件(盐雾试验)不合格,1批次零部件静态负荷不合格。

  (二十四)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抽查了12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总数的15%,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4.2个百分点。本次抽查检验了产品的摩擦系数、磨损率、指定摩擦系数允许偏差、冲击强度、剪切强度、热膨胀率、压缩应变(常温、400℃)等8个项目。经检验,共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摩擦系数、磨损率和指定摩擦系数允许偏差不合格。本次抽查在集中产区河北、浙江和山东分别抽查了10批次、9批次和9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0、11.1%和11.1%。

  (二十五)汽车灯具。抽查了10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获得3C证书企业数量的10%。重点对产品的配光性能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7%,其中,前雾灯1批次、后位灯3批次、制动灯2批次、后转向信号灯3批次、前转向信号灯1批次、后雾灯1批次。本次重点抽查了集中产区江苏省丹阳市和常州市的生产企业,抽查的36批次产品中,有4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1%。

  (二十六)人民币鉴别仪。抽查了6个省(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抽查生产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总数的一半。本次抽查重点对主要性能、电磁兼容要求、安全要求三大类22个指标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5%,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2.5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产品误辨率不合格,1批次电源端子骚扰电压不合格,6批次辐射骚扰场强不合格。本次抽查了集中产区浙江省30家企业30批次产品,占抽查总数的75%,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

  (二十七)镁碳砖。抽查了8个省(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约占全国镁碳砖生产企业的40%,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3.7%。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产品的碳含量、氧化镁含量、显气孔率、体积密度、常温耐压强度、高温抗折强度等6个项目。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共4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显气孔率1项次,常温耐压强度3项次。本次在集中产区辽宁抽查了5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

  (二十八)动力用煤。抽查了21个省(市)150家企业生产的15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产品的灰分、全硫、汞、砷、磷、氯、氟、发热量8个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3%,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5.6%。发现不合格产品14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灰分1项次,氟14项次。本次抽查的大、中型企业占抽查企业总数的72%,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4%和6.9%;小型企业共抽查了42家,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9%。

  (二十九)钢丝绳。抽查了18个省(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钢丝绳生产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3.3%,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11.1%。本次抽查产品包括电梯用钢丝绳、重要用途钢丝绳和一般用途钢丝绳3个品种,重点检验了产品的破断拉力、钢丝直径、拆股钢丝抗拉强度、拆股钢丝反复弯曲、拆股钢丝扭转、纤维芯润滑剂含量、拆股钢丝镀层重量、缺丝等14个项目。经检验,共有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4个项目,其中钢丝直径4项次,中心钢丝直径6项次、拆股钢丝抗拉强度3项次、缺丝1项次。

  (三十)阀门。抽查了9个省(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包括工业阀门和水暖阀门2个品种,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5%,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5%。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产品的铸钢件表面质量、阀杆直径测量、阀体壁厚测量、低压密封试验、上密封试验、高压密封试验、壳体试验、阀体材质成份分析等10个项目。经检验,共有1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工业阀门7批次,水暖阀门5批次,共涉及5个项目,其中阀杆直径测量2项次,阀体壁厚测量11项次,低压密封试验1项次,上密封试验1项次,高压密封试验1项次。

  (三十一)高强度紧固件。抽查了8个省(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量约为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8%。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螺栓螺纹通、螺栓螺纹止、螺母螺纹通、螺母螺纹止、螺栓楔负载、螺栓芯部硬度、螺栓脱碳层、螺母保证载荷等17个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7.5%,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7.5%。经检验,共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螺栓螺纹通1批次,螺母螺纹通1批次,螺母螺纹止1批次,螺栓芯部硬度1批次,连接副扭矩系数1批次。本次在集中产区浙江、河北、上海和江苏,分别抽查了14批次、4批次、6批次和7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7.2%、25%、0和14.3%。

  三、跟踪抽查分析

  本次抽查的产品中,近5年已连续跟踪抽查3次以上的产品共有18种,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58.1%。本次对299家上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跟踪抽查,发现有65家企业由于已不再生产同类产品或已停产停业等原因未抽到样品,实际抽样检验234家企业的产品,202家企业的产品本次抽查合格,有32家企业连续两次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详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如热泵热水机的能效等级、接地、稳定性和机械危险不合格;湿巾的真菌菌落总数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欠压保护和过流护功能不合格;树脂镜片的折射率和标志不合格;仿真饰品的镍释放量和镉不合格;新型墙体材料的强度等级或强度级别不合格;防水涂料的萘不合格;地坪涂装材料的甲苯、二甲苯的总和质量分数、可溶性重金属质量分数(铅)和耐化学性(耐酸性)不合格;磷肥的水分不合格;农药的乳液稳定性、pH值范围不合格;脱粒机的安全标志不合格;安全帽的冲击吸收性能不合格;安全带的零部件(盐雾试验)不合格;汽车用制动器衬片的摩擦系数不合格;汽车灯具的后位灯、后转向信号灯不合格;人民币鉴别仪的辐射骚扰场强不合格;镁碳砖的常温耐压强度不合格;钢丝绳的中心钢丝直径不合格;阀门的阀体壁厚测量不合格;高强度紧固件的螺栓螺纹通不合格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1.2016年家用电动洗衣机等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近3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质检总局

  2016年8月1日

  附件1:2016年家用电动洗衣机等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rar

  附件2:近3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名单(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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