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15年6月至9月,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床上用品等3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日用及纺织品、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电工及材料、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等5类产品。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共抽查2734家企业生产的2747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2468家企业生产的2481批次产品合格,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0.3%;检出26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7%。其中,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摩托车轮胎、汽车内饰材料、缓释肥料、饲料粉碎机和实木地板等6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床上用品、皮鞋、汽车轮胎、安全网、机动车辆制动液、农业用尿素、船用救生衣和溶剂型木器涂料等8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低于5.0%;永磁直流电动机、防火门、汽车传动带、汽车安全带、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消防水带、消防应急灯具、地坪涂装材料、玉米联合收割机、服饰、运动服装及针织泳装等11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5.0%至10.0%之间;旅行箱包、三相异步电动机、小型断路器、电力变压器、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开关)、光伏并网逆变器、器具开关、铡草机(青饲料切碎机)、潜水电泵、建筑用夹层玻璃和簇绒地毯等12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高于10.0%。
(二)拒检情况。在本次抽查中,共有5个省(市)5家生产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分别是:广东省的肇庆广惠地毯化纤制造有限公司在簇绒地毯抽查中拒检;山西晋江水泵制造有限公司在潜水电泵抽查中拒检;上海金玉树避雷器制造有限公司在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抽查中拒检;浙江省的乐清市华奥电子有限公司在器具开关抽查中拒检;山东勇马重工有限公司在玉米联合收割机抽查中拒检。
(三)按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6.0%、24.0%、60.0%,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5.1%、8.5%、11.5%。
(四)按照抽查企业数划分,5类产品抽查比例见下图:
日用及纺织品抽查了757家企业生产的757批次产品,包括床上用品、服饰、旅行箱包、皮鞋、运动服装及针织泳装5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6%。农业生产资料抽查了267家企业生产的267批次产品,包括缓释肥料、尿素、潜水电泵、饲料粉碎机、玉米联合收割机、铡草机6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4%。机械及安防产品抽查了819家企业生产的832批次产品,包括安全网、船用救生衣、防爆电气设备、防火门、机动车辆制动液、摩托车轮胎、汽车传动带、汽车安全带、汽车轮胎、汽车内饰件、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应急灯具14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9%。电工及材料产品抽查了455家企业生产的455批次产品,包括电力变压器、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光伏并网逆变器、器具开关、三相异步电动机、小型断路器、永磁直流电动机7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8.0%。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抽查了436家企业生产的436批次产品,包括簇绒地毯、地坪涂装材料、建筑用夹层玻璃、溶剂型木器涂料、实木地板5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4%。
(五)本次抽查的主要特点。一是加强对发证产品监督。本次抽查的37种产品中,涉及11种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11种国家强制性认证管理产品,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59.5%,抽查企业数和批次数均超过了总数的50.0%。二是加大跟踪抽查力度。本次抽查的37种产品中,除服饰、光伏并网逆变器等5种产品为首次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其余32种产品均对以往抽查不合格企业开展了跟踪抽查。三是突出抽查集中产区。结合产品区域分布特点,对床上用品、旅行箱包、皮鞋、防火门、机动车辆制动液、摩托车轮胎、汽车传动带、器具开关、小型断路器、簇绒地毯、地坪涂装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实木地板等产品集中产区的生产企业均进行了重点抽查。
(六)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本次抽查共发现26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质量问题包括:运动服装的纤维含量不合格,服饰产品中的色牢度不合格,床上用品的纤维含量不合格,皮鞋的成鞋耐折性能不合格,旅行箱包的振荡冲击性能不合格,尿素的缩二脲不合格,铡草机的动(定)刀片硬度不合格,潜水电泵的效率不合格,玉米联合收割机的耳位噪声不合格,防爆电气设备的隔爆接合面参数不合格,防火门的耐火性能不合格,汽车轮胎的外缘尺寸断面宽不合格,汽车用制动器衬片的指定摩擦系数允许偏差200℃降温不合格,汽车传动带的尺寸-节线长极限偏差不合格,汽车安全带的带感2.0g不合格,机动车辆制动液的蒸发性能不合格,安全网的耐冲击性能(密目网)不合格,消防水带的附着强度不合格,消防应急灯具的接地保护不合格,船用救生衣的浮力及浮力损失不合格,电力变压器的温升试验不合格,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大电流冲击耐受试验不合格,永磁直流电动机的绝缘电阻不合格,三相异步电动机的效率测定不合格,器具开关的耐久性不合格,小型断路器的运行短路能力不合格,光伏并网逆变器的过/欠压保护不合格,溶剂型木器涂料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不合格,地坪涂装材料的可溶性重金属质量分数(铅) 不合格,簇绒地毯的背衬剥离强力不合格,建筑用夹层玻璃的耐热性不合格。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床上用品。共抽查了10个省(市)159家企业的159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8%,与上次抽查相比基本持平。抽查检验了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和纤维含量等8个项目。经检验,共有6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问题集中在纤维含量、pH值、耐干摩擦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和耐碱汗渍色牢度等项目不合格。本次重点抽查的集中产区包括广东、浙江、江苏和北京,分别抽查了35批次、31批次、25批次和23批次,不合格检出率分别为5.7%、0、8.0%和0。
(二)运动服装及针织泳装。共抽查了10个省(市)200家企业的20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5%,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2个百分点。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纤维含量、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耐海水色牢度、耐氯化水(游泳池水)色牢度和耐氯化水(游泳池水)拉伸弹性回复率等12个项目。经检验,共有11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纤维含量、pH值、色牢度等项目不合格。纤维含量不合格是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本次抽查集中产区广东、福建和江苏,分别抽查55批次、38批次和34批次,不合格检出率分别为12.7%、5.3%和0。
(三)皮鞋。抽查了9个省(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2%,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6.6个百分点。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剥离强度、耐磨性能、成鞋耐折性能、鞋跟结合力、鞋帮拉出强度、成型底鞋跟硬度、勾心硬度、勾心抗弯刚度等8个项目。经检验,共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耐磨性能、成鞋耐折性能、成型底鞋跟硬度和勾心抗弯刚度项目不合格。本次抽查在集中产区浙江省和四川省,分别抽查了28批次和31批次,不合格检出率分别为3.6%和0。
(四)服饰。抽查了10个省(市)160家企业生产的16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6%。其中袜子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4%,围巾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7%,领带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本次是对服饰产品首次开展的国家监督抽查,检验了服饰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色牢度、耐碱汗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纤维含量、横向延伸值等10个项目。其中,纤维含量仅针对围巾产品和领带产品,横向延伸值仅针对袜子产品。经检验,共有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纤维含量、 pH值、耐水色牢度、耐酸汗色牢度、耐碱汗牢度和横向延伸值等项目。本次重点抽查了集中产区浙江省的69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9%。
(五)旅行箱包。抽查了7个省(市)118家企业生产的118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箱包生产企业总数的12%。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5.6%,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8.1个百分点。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旅行箱包的拉杆耐疲劳性能、行走性能、振荡冲击性能、耐冲击性能、拉链平拉强力、缝合强度、箱(包)锁、旅行包面料摩擦色牢度、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等9个项目。经检验,共有4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行走性能、振荡冲击性能、耐冲击性能、缝合强度等,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振荡冲击性能项目不合格,共有42批次的产品振荡冲击性能项目不合格。造成振荡冲击性能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产品的拉杆安装工艺存在缺陷、拉杆或提把质量不过关,包体面料质量差或缝制结构不合理、部分硬箱箱体塑料材质脆性较大等。本次抽查了集中产区广东省的52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3.1%;重庆和四川区域共计抽查了22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产品,仅有3批次产品合格。
(六)消防水带。抽查了14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的90%。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3%,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3个百分点。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试验压力下状况、爆破压力、轴向延伸率、直径膨胀率、扭转方向、黏附性、附着强度、热空气老化(爆破压力、附着强度)等9个项目。经检验,共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爆破压力、附着强度和热空气老化等项目不合格。本次在集中产区江苏和福建,分别抽查了24批次和13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8.3%和0。
(七)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抽查了14个省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量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50%。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对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产品的20℃喷射性能检查、灭火剂充装量检查、结构检查、水压试验、爆破试验、灭火剂检验等12个项目。经检验,本次抽查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八)防火门。抽查了4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7%,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2个百分点。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防火门产品的耐火性能、门扇质量、启闭灵活性、可靠性、门扇开启力和防火合页的耐火性能等6个项目。经检验,有4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门扇开启力、耐火性能项目不合格。本次抽查了集中产区浙江省的3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7%。
(九)消防应急灯具。抽查了11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消防应急灯具企业的20%。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0%,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0.8个百分点。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荧光灯应急灯具不使用启辉器、应急标志灯具表面亮度/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状态光通量、应急工作时间、性能试验、充放电性能、转换电压性能和充、放电耐久性能等11个项目。经检验,共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应急标志灯具表面亮度、应急工作时间、充放电性能、接地保护和防护等项目不合格。与上次抽查结果对比,接地保护项目不合格率上升了8.2%;应急标志灯具表面亮度、充放电性能和结构等项目不合格检出率均有所下降。本次在集中产区广东省,共抽查了24家企业的24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2%。
(十)汽车轮胎。抽查了19个省(区、市)74家企业生产的74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4%,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3个百分点。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外缘尺寸(断面宽、外直径)、强度性能、脱圈性能、耐久性能、高速性能、磨耗标志高度等7个项目。经检验,共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外缘尺寸项目不合格。
(十一)摩托车轮胎。抽查了10个省(市)56家企业生产的56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获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企业数量的50%。产品不合格检出率为0,同比上次抽查下降8.9个百分点。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摩托车轮胎产品的外缘尺寸(断面宽、外直径)、强度性能、耐久性能、高速性能、磨耗标志高度等6个项目。上次摩托车轮胎抽查中发现的强度性能、耐久性能和外缘尺寸等不合格项目,在本次抽查中均未检出不合格。
(十二)三相异步电动机。抽查了15个省(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8.9%,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3个百分点。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旋转方向、接线盒及接线装置、接地、引线防护、接线端子、定额试验、热试验、接触电流、绝缘电阻、介电强度试验、机械强度试验、振动测定、噪声测定及效率等14个项目。经检验,共有17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旋转方向、接地、引线防护、定额试验、热试验、振动的测定、噪声的测定和效率测定等项目不合格。本次在集中产区浙江、江苏和河北分别抽查了18批次、15批次和14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22.2%、33.3%和21.4%。
(十三)小型断路器。抽查了14个省(市)150家企业生产的15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4.7%,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5个百分点。本次重点抽查检验了小型断路器的运行短路能力、温升试验及功耗测量、脱扣特性、耐热性、耐异常发热和耐燃共5个项目。经检验,共有22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运行短路能力、脱扣特性、耐异常发热和耐燃等项目不合格。本次抽查了集中产区浙江省的73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6.4%。
(十四)电力变压器。抽查了10个省(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3.3%,与上次抽查结果相比基本持平。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电力变压器产品的绕组电阻测量、电压比测量和联结组标号检定、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测量、空载损耗和空载电流测量、外施耐压试验、感应耐压试验、温升试验、局部放电测量、雷电冲击试验等9个项目。经检验,共有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温升试验和雷电冲击试验项目不合格。
(十五)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抽查了11个省(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量约占全国避雷器产品生产企业总数的8%。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0.0%,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3.7个百分点。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进行了工频参考电压试验、直流参考电压试验、0.75倍直流参考电压下泄漏电流试验、密封试验、标称放电电流残压试验、方波冲击电流耐受试验和大电流冲击耐受试验共7个检验项目。经检验,共有6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密封试验、标称放电电流残压试验和大电流冲击耐受试验等项目不合格。抽查了集中产区浙江省的9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1%。本次抽查中,上海金玉树避雷器制造有限公司违法拒绝接受监督抽查。
(十六)防爆开关。抽查了7个省(市)55家企业生产的55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9%,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4.2个百分点。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产品的防爆标志、警告标志、接地连接件、抗冲击试验、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电缆夹紧试验、引入装置密封性能试验、隔爆接合面参数、外壳耐压试验、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共有6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隔爆接合面参数、外壳耐压试和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等项目不合格。本次抽查了集中产区山东省和浙江省,分别抽查了12批次和10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4%和10.0%。
(十七)光伏并网逆变器。本次是对光伏并网逆变器产品首次开展的国家监督抽查,抽查了13个省(市)55家企业生产的55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5.5%。重点检验了产品的保护连接、额定输入输出、噪声、转换效率、谐波和波形畸变、功率因数、直流分量、过/欠压保护(交流输出侧)、操作过电压、固体绝缘的工频耐受电压等10个项目。经检验,共有14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额定输入输出、谐波和波形畸变、功率因数、直流分量和过/欠压保护项目不合格,其中,过/欠压保护是最主要的不合格项目。光伏并网逆变器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江浙沪、珠三角、京津冀及鄂豫皖四大地区,本次在集中产区江苏和广东,各抽查了13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15.4%和30.8%。
(十八)器具开关。抽查了3个省(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2.5%,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0个百分点。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器具开关产品的防触电保护、结构、机构、防潮、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耐久性、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固体绝缘、着火危险等8个项目。经检验,共有9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耐久性、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固体绝缘和着火危险项目不合格。从历年国家监督抽查的不合格项目来看,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固体绝缘和耐久性等安全项目出现频率较高。抽查了集中产区广东省和浙江省,分别抽查22批次和15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3.6%和33.3%。本次抽查中,浙江省温州市的乐清市华奥电子有限公司违法拒绝接受监督抽查。
(十九)安全网。抽查了7个省(市)47家企业生产的47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安全网生产企业的19%。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3%,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4.3个百分点。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密目式安全立网的耐贯穿性能、耐冲击性能、阻燃性能、断裂强力×断裂伸长、梯形法撕裂强力、开眼环扣强力等6个项目;安全平网的耐冲击性能、筋绳断裂强力、边绳断裂强力、网绳断裂强力、系绳间距及长度、筋绳间距等6个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共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耐冲击性能(密目网)、阻燃性能等项目不合格。耐冲击性能(密目网)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安全网边绳的强度不够,阻燃性能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在生产时添加阻燃剂不足或搅拌不均匀。
(二十)机动车辆制动液。抽查了19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3%,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3.2个百分点。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运动粘度(-40℃、100℃)、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pH值、腐蚀性、蒸发性能和橡胶适应性等7个项目。经检验,共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蒸发性能项目不合格。
(二十一)汽车安全带。抽查了11个省(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获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企业数量的60%。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7.5%,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7.5个百分点。本次重点检查了产品的带扣锁强度、卷收器(车感、带感2.0g、带感0.8g[1.0g]、倾斜锁止、卷收器强度、卷收力)、织带(织带宽度、织带强度)、连接件和高度调节器、织带燃烧特性等11个项目。经检验,共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带感2.0g项目 、连接件和高度调节器、带扣锁强度和车感项目不合格。本次抽查了集中产区江苏省的15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3.3%。
(二十二)汽车内饰材料。抽查了7个省(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2.2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对汽车内饰材料产品的燃烧特性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40批次产品全部符合标准的规定。
(二十三)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抽查了12个省(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总数的30%,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2%,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0.8个百分点。本次抽查检验了产品的摩擦系数、磨损率、指定摩擦系数允许偏差、冲击强度、剪切强度、热膨胀率、压缩应变(常温、400℃)等7个项目。经检验,共有11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磨损率、指定摩擦系数允许偏差和热膨胀率项目不合格。本次抽查在集中产区浙江、河北和山东分别抽查了25批次、18批次和18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8.0%、5.6%和16.7%。
(二十四)农业用尿素。抽查了13个省(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尿素企业总数的57%。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7%,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4.6%。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尿素产品的总氮、缩二脲、亚甲基二脲、水分、粒度、包装标识等6个项目。经检验,共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缩二脲项目不合格。
(二十五)缓释肥料。本次是对缓释肥料产品首次开展的国家监督抽查,抽查了3个省(市)8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缓释肥料企业总数的6 %。重点检验了产品的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总养分、水溶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粒度、氯离子、缓释养分量、缓释养分28天的累积养分释放率和包装标识等10个项目。经检验,此次抽查8批次产品全部符合标准的规定。
(二十六)饲料粉碎机。抽查了7个省(市)49家企业生产的49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饲料粉碎机产品的安全要求、生产率、吨料电耗、噪声、轴承温升、锤片(扁齿)质量差、锤片(扁齿)硬度和安全标志等8个项目,经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与上次抽查结果一致。
(二十七)铡草机(青饲料切碎机)。抽查了8个省(市)47家企业生产的47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47%,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8%,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8.7个百分点。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铡草机(青饲料切碎机)的安全要求、动(定)刀片紧固件、动刀片质量差、动(定)刀片硬度、安全标志5个项目。经检验,共有6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安全要求、动刀片质量差、安全标志和动(定)刀片硬度项目不合格。本次抽查了集中产区辽宁的17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9.4%。
(二十八)潜水电泵。抽查了6个省(市)59家企业生产的59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内销企业数的6.0%,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2%,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1.5个百分点。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过载保护、接地措施、绝缘电阻、电泵引出电缆、定子绕组耐电压、效率、规定点流量与扬程、功率因数、定子温升限值、电机内腔水(气)压试验、安全标志等11个项目。经检验,共有6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电泵引出电缆、效率、规定点流量与扬程、规定点流量与扬程、定子温升限值和电机内腔水(气)压试验项目不合格。本次抽查了集中产区江苏、浙江和河北,分别抽查了16批次、14批次和14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12.5%、0和14.3%。本次抽查中,山西省晋中市的山西晋江水泵制造有限公司违法拒绝接受监督抽查。
(二十九)玉米联合收割机。抽查了4个省(市)24家企业生产的24批次产品,抽查企业约占全国企业总数的34.3%,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3%,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1.7个百分点。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产品的安全距离、运动部件、制动性能、发动机的起动和停机、后视镜及喇叭、环境噪声、耳位噪声、灭火器、操纵机构、操作者工作台、梯子、扶手、割台固定机构、电气设备与蓄电池、排气口、剪切与挤压部位、玉米摘穗台、割台传动系分离机构、驾驶室紧急出口、座位、驾驶室内部空间尺寸、照明设备、密封性能、标志等23个项目。经检验,共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环境噪声、耳位噪声、梯子、扶手、割台传动系分离机构和座位等项目不合格。从检验项目合格率来看,耳位噪声、割台传动系分离机构等项目合格率下降,发动机的起动和停机等项目合格率上升,其余项目与上次抽查结果基本相同。本次抽查中,山东省的山东勇马重工有限公司违法拒绝接受监督抽查。
(三十)实木地板。抽查了4个省(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重点对实木地板产品的含水率、漆膜表面耐磨、漆膜附着力和漆膜硬度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此次抽查80批次产品全部符合标准的规定,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4个百分点。
(三十一)建筑用夹层玻璃。抽查了16个省(市)150家企业生产的15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4%,建筑用夹层玻璃是首次按照新标准开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产品的厚度偏差、耐热性、耐湿性、耐辐照性、落球冲击剥离性能、霰弹袋冲击性能等6个项目。经检验,共有36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耐热性、耐湿性、耐辐照性和厚度偏差项目不合格。耐热性、耐湿性、耐辐照性属于建筑用夹层玻璃的极重要质量项目。本次抽查在集中产区江苏和浙江,分别抽查了24批次和2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33.3%和10.0%。
(三十二)溶剂型木器涂料。抽查了15个省(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12.0%,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5%,与上次抽查相比基本持平。重点检验了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苯含量,甲苯、二甲苯、乙苯含量总和,甲醇含量,卤代烃含量,游离二异氰酸酯(TDI、HDI)含量总和,可溶性重金属含量,干燥时间、铅笔硬度(擦伤)、附着力、耐干热性、耐水性、耐碱性、耐醇性、耐磨性、耐黄变性、遮盖力、双摆硬度、回粘性、弯曲试验、划格试验等21个项目。经检验,共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甲苯、二甲苯、乙苯总和、耐黄变性等项目不合格。
(三十三)地坪涂装材料。抽查了10个省(市)57家企业生产的57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9.5%,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8%,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8.5个百分点。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产品的附着力、硬度、耐冲击性、耐磨性、拉伸粘结强度(标准条件、浸水后)、粘结强度、耐化学性(耐碱性、耐酸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质量浓度、游离甲醛质量分数、苯质量分数、甲苯、二甲苯的总和质量分数、可溶性重金属质量分数(铅、镉、铬、汞)等17个项目。经检验,共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游离甲醛质量分数、可溶性重金属质量分数(铅)、可溶性重金属质量分数(铬)、耐磨性和耐化学性(耐酸性)等项目不合格。本次在集中产区江苏和广东,分别抽查了15批次和11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0和9.1%。
(三十四)汽车传动带。抽查了11个省(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占全国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数的67%,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0%,与上次抽查结果基本持平。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产品的汽车传动带的尺寸(中心距极限偏差、中心距变化量、露出高度)、拉伸性能(拉伸强度、参考力伸长率)、耐高温性能、耐低温性能等7个项目;汽车多楔带产品的尺寸(有效长度极限偏差)、拉伸性能(拉伸强度、参考力伸长率)、耐低温性能等4个项目;汽车同步带产品的尺寸(节线长极限偏差)、带背硬度、拉伸强度、齿体剪切强度、包布粘合强度、芯绳粘合强度、耐高温性能(带背硬度变化、包布粘合强度)、耐低温性能、耐油性(带背硬度变化、齿体剪切强)、耐水性(拉伸强度、包布粘合强度、芯绳粘合强度)、耐臭氧性能等15个项目。经检验,共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汽车同步带尺寸、汽车多楔带尺寸等项目不合格。本次在集中产区浙江,抽查了21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8%。
(三十五)簇绒地毯。抽查了8个省(市)29家企业生产的29批次产品,抽查的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数的67%,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4.5%,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23.7个百分点。对比近两次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簇绒地毯产品质量水平波动较大。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产品的燃烧性能(临界热辐射通量、燃烧长度)、外观保持性(六足)、背衬剥离强力、耐光色牢度:氙弧、毯面纤维类型及含量、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苯乙烯、4-苯基环己烯、甲醛等10个项目。经检验,共有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燃烧性能-临界热辐射通量、外观保持性(六足)、背衬剥离强力、耐光色牢度(氙弧)、毯面纤维类型及含量、4-苯基环己烯等项目不合格。本次在集中产区江苏和山东分别抽查了9批次和7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44.4%和14.3%。本次抽查中,广东省肇庆市的肇庆广惠地毯化纤制造有限公司违法拒绝接受监督抽查。
(三十六)船用救生衣。抽查了12个省(市)47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3%。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产品的外观及属具、耐高低温性能、浮力及浮力损失、耐燃烧、强度、浸水性能(复正、静平衡、稳性)、包布拉断强度、缚带拉断强度和缝线拉断强度共11个项目。经检验,共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外观及属具和浮力及浮力损失项目不合格。本次在集中产区江苏抽查了4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5%。
(三十七)永磁直流电动机。抽查了11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的20%,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0%,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3.3个百分点。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产品的轴向间隙、空载转速、起动电压、额定电流、额定转矩、额定转速、效率、噪声、引出线或接线端强度、绝缘介电强度、绝缘电阻、匝间绝缘、过转矩、低温、高温、湿热、振动、冲击/跌落等18个项目。经检验,共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绝缘电阻、轴向间隙、额定电流和噪声项目不合格。本次在集中产区江苏、浙江和广东,分别抽查了25批次、18批次和6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4.0%、0和16.7%。
三、跟踪抽查分析
本次抽查的产品中,近5年已连续跟踪抽查3次以上的产品共有22种,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59.5%。本次对239家上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跟踪抽查,发现有50家企业由于已不再生产同类产品或已停产停业等原因未抽到样品,实际抽样检验189家企业的产品,164家企业的产品本次抽查合格,有24家企业连续两次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详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特别是拒绝监督抽查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如运动服装及针织泳装的纤维含量项目不合格,电力变压器的温升试验项目不合格,三相异步电动机的效率测定项目不合格,小型断路器的运行短路能力项目不合格,建筑用夹层玻璃的耐热性项目不合格,消防应急灯具的接地保护项目不合格,光伏并网逆变器的过/欠压保护项目不合格,旅行箱包的振荡冲击性能项目不合格,铡草机的动(定)刀片硬度项目不合格,玉米联合收割机的耳位噪声项目不合格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1. 2015年床上用品等3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 近3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3. 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名单
(抄送单位无附件)
质检总局
2015年10月19日
附件1:附件1:2015年床上用品等3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rar
附件2:近3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名单.xls
附件3: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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