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四季度,共抽查了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广东、重庆、四川、云南等12个省、直辖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8582-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 9756-2009《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等标准规定的要求,对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游离甲醛,重金属,低温稳定性,对比率,耐碱性,耐洗刷性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游离甲醛、耐洗刷性、低温稳定性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