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枣庄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枣庄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力指导下,全面提升交通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加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探索了一系列工作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了枣庄市交通运输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和日常工作机构,由市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部门)明确专人参与,形成网格化的工作机制。加强与省、市信用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上级精神和要求,接通“天线”;结合枣庄交通工作实际,认真思考,谋划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和推进会,抓好政策“落地”;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解、督办、考核和通报,使政策见效。
加强规范建设,构建高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结合枣庄实际,出台了《枣庄市出租汽车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枣庄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关于开展“信用交通市”建设工作方案》《枣庄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奖惩措施任务分工》《枣庄市交通运输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等信用规范管理文件,涵盖客运、货运、驾培、维修、安全、出租等各个重要领域,一系列制度方案的制定,逐步构建了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制度体系,为交通工作提供了信用支撑。
加强信用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聚焦工程建设、运输物流、交通出行、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依托车辆、船舶、公路、港口、厂站等场所,积极开展“诚信守法,一路畅行”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诚信守信、合法经营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等诚信创建活动,大力弘扬诚信美德,提高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服务意识和品牌意识。广泛普及法制知识,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逐步形成以守法、履责为核心的交通运输行业诚信文化。
加强行业指导,加快推进信用试点建设。信用体系建设是政府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市交通运输局着力打造“信用交通市”,2023年,枣庄市薛城区、山亭区、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成功创建“信用交通县(市、区)”建设典型单位。2024年,滕州市、峄城区交通运输局成功申报第二批“信用交通县(市、区)”试点单位。力争2025年全域建成“信用交通县(市、区)”,切实形成试点先行、系统联动、全面推进的良好格局。在试点建设过程中,通过建立信用工作定期沟通机制,及时收集整理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典型案例,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经验做法,将信用政策、信用措施、信用理念融入到实实在在的工作中,让老百姓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信用带来的实惠。
加强信用监管,实施切实有效的奖惩措施。做好信用信息公示,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共公示行政许可案件3367件、行政处罚案件2565件。开展信用评价,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对27家出租车企业、18家危险货物企业、6家旅客运输企业、16个工程施工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对52家一类企业和1200家二类企业开展安全信用评价。实行差异化监管,对不同信用风险水平的监管对象采取不同抽查比例,实现精细化监管。2023年共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72家,全部按照信用等级进行抽取,信用结果运用率达100%。强化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全市交通运输企业按照信用等级实行分类分级监管。
此外,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信用修复,建立“三书同达”机制,主动告知提醒市场主体进行信用修复,及时恢复信用等级。开展信用约谈,指导信用主体消除不良影响。实行信用奖惩,对信用考核良好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和便利,在扩大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审批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社会采购道路运输服务、招投标等方面给予重点推介等,使诚实守信者真正受益。对信用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大监管和制约力度,严格实施惩处措施,对存在严重诚信经营问题的企业,依法依规限制业务发展,使失信企业和人员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