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天水市粮食企业自觉守法、诚信经营,通过信用评价加强对粮食经营主体的引导和约束,建立有效的激励与制约机制,营造规范有序市场环境,近期,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全市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粮食购销经营活动的48户粮食企业参加了2023年度信用评价。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评价质量,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成立了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粮食企业信用监管相关政策文件,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粮食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对评价方式、评分依据、评价时间等工作口径进行明确,为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是严格评价程序。粮食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依托“全国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平台”开展,为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公正,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指导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严格按照企业评价、县区核验的评价程序进行。
三是实施分类监管。加强结果运用,实施差异化监管、精准监管。对信用等级为A类的粮食企业在粮食流通领域财政性资金和项目申报、评优评先时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对信用等级为B类的粮食企业采用“回访式”监管,注重整改成效,巩固整改成果;对信用等级为C类的粮食企业依法限制享受粮食流通领域相关政策扶持。通过差异化管理,科学配置监管资源,进一步营造无事不扰、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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