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招远市110余个政府采购项目均采用了资格信用承诺和信用查询,优化了政府采购环境“深度”。该市财政局创新信用监管体系,增强监管体制效能和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突破性进展,推动了招远市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
据介绍,招远市财政局结合自身职能,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强化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方面,该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采购网、政务服务窗口,面向社会公开财政权责清单、“双公示”清单及信用动态信息,服务流程和办事承诺。推进信用承诺在政府采购中应用,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承诺,无需再提供企业财务、纳税、社保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财政重点领域的诚信建设,该局首选的是会计领域,通过强化代理记账行业监管,办理中介机构从事记账业务审批时,实行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签订专职从业书面承诺,建立以信用承诺和信息公示为主要抓手的行业信用约束机制,完善会计诚信体系建设。
政府采购领域,该局依托“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清单”专栏,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予以记录,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曝光和惩戒力度,规范政府采购市场主体行为,并严格执行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均在规定时间在门户网站公开。同时实施政府采购信用监管,政务办事大厅实现与“信用中国”的信用数据对接,采购人、代理机构可实时查询政府采购网中“供应商库”和“代理机构库”在库者的信用信息。
此外推动建立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工作机制,将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委托、评审专家管理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在推动信用体系工作机制建设中,招远市财政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同时建立常态化诚信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公职人员履约践诺能力。如今,招远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政府采购诚信管理和信用监管及评价结果运用机制,持续规范约束采购行为,加大跨部门共享信用联合惩戒力度,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