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省吕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吕梁市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安排部署了16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走深走实。
《行动计划》明确指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建标准市场体系为目标,在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与应用、平台建设高设与共享交换、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上取得进展。到2023年底,信用承诺制度不断完善,信用监管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持续增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动力得到更好激发,创新生态和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行动计划》强调,在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方面,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更便利的“极简审批”服务。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加强对科研活动全过程诚信审核。全面实行纳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在加大信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方面,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构建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补偿机制,为小微、“三农”、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信用贷款、创业担保贷款等增信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融资方式,加强对先进制造业、传统产业升级和产业链供应链的贷款支持,加快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创新推广;在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方面,加强重点领域履约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和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市场主体诚信建设,依法完善信用记录。推行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切实提高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推进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依法依规通过“慈善中国”做好募捐备案;在提升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水平方面,强化信用信息归集,深入推进“双公示”工作。健全信用基础设施,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在健全工作保障机制方面,完善信用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考核,以考核体系督促形成齐抓共管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局面,增强社会信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