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效能,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自治区医保局根据国家医保局工作安排部署,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将拉萨市列为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近日,为进一步推动拉萨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分别组织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各县(区)医保局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评价业务培训会。培训会上,重点围绕医疗保障信用采集目录数据填报要求及规则、医保系统信用评价模块院端填写功能操作流程、医保系统信用评价模块数据审核功能操作流程进行详细解读。
据了解,此次培训会旨在进一步推动拉萨市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由理论向实践转化,同时使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各级医保局工作人员充分认识信用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规范开展信用评价,创建静态实施、动态调整、激励为主、过惩适当的医保信用管理模式,营造“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提出建立医疗保障信用管理体系。完善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制度,形成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息共享、结果公开、结果应用、信用修复等全链条闭环式信用监管,推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基础上,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对监管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以相关处理结果为依据,按程序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大的医疗保障违法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建立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等信用承诺制度,鼓励行业协会开展自律建设,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作为2023年拉萨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内容,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全市乃至全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医保基金监管机制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各机构、各部门务必在此次信用评价工作中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此项工作。同时,总结经验、深化成果,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拉萨’经验、模式和标准,推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君梅说。
截至目前,拉萨市医疗保障局信用管理办法和信用评价指标在多轮征求意见并修订完善,以及组织开展指标填写系统操作培训的基础上,信用评价工作的实施已进入“快车道”。
下一步,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将以2022年拉萨市定点医药机构全年数据为依据,通过信用评价数据采集、信用评价数据治理、信用评价结果生成和信用评价结果复核四个环节四个核心流程环节,对拉萨市全域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开展线上信用评价工作。结合实际发生的信用风险分布的反馈,对评价范围内医保主体的评价与结果进行修正和动态调整。确保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实现提升医保治理与监管能力的目标,推动拉萨市医疗保障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