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互联网广告领域治理工作的通知》,从今年4月到12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互联网广告领域治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促进互联网广告业健康发展。
5月1日,由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的新版《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适应我国互联网广告业发展新特点、新趋势、新要求,进一步细化互联网广告相关经营主体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强化监管措施,对新形势下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助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以学习贯彻《办法》为契机,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做好《办法》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迅速掌握《办法》的主要内容,做到准确理解、正确执行、公正监管、服务发展;通过上门宣讲、以案说法、发放资料等形式,提高《办法》内容的知晓率,增强互联网广告活动主体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调查研究,摸清辖区互联网广告监管形势,通过加大对“软文”广告、直播营销中的广告行为、弹出广告等广告活动监管执法力度,清理整治相关互联网广告乱象。
市场监管部门坚持监管和服务相结合,对主要互联网企业开展“一对一”帮扶,加强行政指导和政策服务,指导、帮助建立健全内部广告审查管理制度,规范开展互联网广告活动,努力营造高效、公平、透明的广告市场营商环境。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实际,抓好重点领域广告监管,紧扣医疗、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教育培训等重点民生领域;聚焦月饼、粽子、茶叶、化妆品、螺蛳粉等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加大对相关互联网广告乱象清理整治力度,以监管实效不断推进互联网广告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