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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打造“信用监管+专项执法”新模式
[更新:2021-12-28] [来源:]

       近两年,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以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探索打造“信用监管+专项执法”新模式,使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意识不断增强,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

  一、主要内容

  (一)创新监管方式,不断优化“信用+执法”监管模式

  2019年4月16日,白银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白银区新天地文化街和白银区义乌商贸城共9家商户在未获得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设立KTV包厢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的情况下,以上商户仍然采取锁闭门窗、专人放哨、错时经营等方式,对抗执法检查,继续无证经营。5月22日,白银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依法向以上9家场所下达《取缔通知书》,取缔其擅自从事的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并将以上9家场所及其经营者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予以信用惩戒,并向社会公布。通过这种“信用+执法”的监管模式,很好地根治了部分违规经营商户抗拒整治、与执法部门“躲猫猫”、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不仅提高了执法部门的执法效率,强化了执法效果,也对引导商户规范经营、净化市场环境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强化专项整治,加大“信用+监管”执法力度

  针对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通过专项整治和信用监管相结合的模式,先后组织了“雷霆行动”“暑期整顿”“利剑行动”“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和“市州交叉检查”等专项行动,统一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要求,对各地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以及出版物市场、演出市场、艺术考级等领域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2020年,全省各级文化市场执法机构累计检查文旅经营单位6.6万家次,作出行政处罚102件,责令整改157家,罚没金额11.13万元。

  (三)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邀请第三方机构通过经营状况、游客评价、诚信记录管理、诚信评价管理、激励与警示等多个维度对企业进行专业评价。一方面向社会公布,便于游客选择一些信誉好、体验度比较好的企业和产品,另一方面,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文旅企业信用等级评估则以此为参考和依据,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估。首批对全省68家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104家4A级以上景区、94家四星级以上星级饭店进行了信用等级评估。对信用等级为A级的企业授予“诚信旅游企业”称号;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B”级以上(含“B”级)的旅游经营者列入政府采购推荐名单;对评级结果为“C”级的旅游经营者实施特别关注;对评级结果为“D”级的旅游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督,并予以限期整改,不断促进行业自律。

  二、社会反响

  甘肃省推行“信用监管+专项执法”新模式,建立健全了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了监管能力和水平,增强了监管效果。当地旅游企业负责人表示,这种监管模式保护了正规旅行社的正当利益,整治了市场乱象,打击了行业内的不良竞争行为,给正规旅游企业经营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经验总结

  (一)以信用监管为抓手,倒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

  对外把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严重失信信息向社会公示。对内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失信的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资质升级、评优评奖等。“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倒逼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诚信经营、规范服务。

  (二)专项整治与信用监管相结合,推动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有关部门,大力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治理“不合理低价游”,紧盯“价格关、合同关、购物关”,既深查旅游客源地的组团社,也排查旅游目的地的地接社,与信用监管相结合,推动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三)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提升信用监管效率

  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应用,对接完成平台监管基础数据录入;建立随机抽查“两库一单”和“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抽查与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协调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实施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联合抽查;督导各市州完成年度随机抽查任务,并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开展公示工作。

  四、专家点评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痛定思痛,改变传统的监管方式,打造“信用监管+专项执法”新模式。同时,依据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升了监管效能,发挥了信用监管的震慑作用。这一监管方式让政府提高了监管工作的精准性和行政执法效率,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保护了消费者权益。(林钧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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