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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拟引入第三方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
[更新:2017-10-2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改委拟引入第三方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发布《关于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协同参与多领域及特定领域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工作的函》。为了充分发挥专业化信用服务机构在信用建设和监管中的积极作用,发改委财政金融司拟再引入一批综合实力强、信用服务经验丰富、社会信誉好的信用服务机构协同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工作。

据悉,拟委托信用服务机构将协同参与信用记录采集工作,对行业典型失信主体开展信用调查,定期编制行业信用监测分析报告;关注有关行业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状况等。同时结合自身掌握的信用信息及“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的相关信用信息,就行业信用状况开展大数据分析,形成行业大数据黑名单。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公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的34个领域。这些领域包括:

  一是政务诚信建设,包括依法行政、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

  二是商务诚信建设,包括生产领域、流通领域、金融领域、税务领域、价格领域、工程建设领域、政府采购领域、招标投标领域、交通运输领域、电子商务领域、统计领域、中介服务业、会展和广告领域、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

  三是社会诚信建设,包括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社会保障领域、劳动用工领域、教育和科研领域、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知识产权领域、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社会组织、自然人、互联网应用及服务领域;

  四是司法公信建设,包括法院、检察、公共安全领域、司法行政系统、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健全促进司法公信的制度基础。

  具体细分领域如:广告、政务、涉金融、共享单车、旅游、重大投资项目、教育、环保等。

目前包括法院、检查、工商、金融信贷等领域的信用名单已经在全国实施了共享,并对失信人员实施了联合惩戒,比如“老赖”不能购买机票和高铁票,不能在银行办信用卡,也不能在住房公积金部门办理住房贷款。同时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也不能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再注册企业。

  未来上述34个领域的信用名单全部实施联网后,失信惩戒的力度还会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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