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领质量提升 倒逼转型升级
山西省出台关于贯彻《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提升全省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近日,山西省政府出台了实施意见,部署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倒逼消费品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
实施意见指出,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市场导向、改革创新、标准引领、质量为本、开放融合为原则,深入贯彻山西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以社会需求优化消费品供给结构,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以科技创新支撑消费品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新需求、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新动能、创新体制机制激发新活力,强化重点产业实现新升级,激发企业标准和质量提升内生动力,不断改善市场消费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0年,实现消费品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标准供给基本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消费品产品品质显著提升,重点产品质量溢价水平明显提高;企业质量主体意识不断强化,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知名品牌培育成效明显,重点领域品牌效应逐步显现。量化指标要实现:重点领域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新增消费品类国家标准5项以上;新增消费品类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20项以上;主要消费品生产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率达到100%;省级消费品类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达到3家以上;省内企业消费品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培育20个以上具有国内影响力的消费品品牌,消费品类山西省名牌产品数量达到100项以上,知名消费品品牌价值大幅提升。
实施意见部署了7项主要任务,一是改革消费品标准供给体系;二是提升消费品标准供给能力和水平;三是夯实消费品质量发展基础;四是加强消费品品牌建设;五是创新消费品质量监管方式;六是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七是构建消费品质量共治格局。
实施意见结合山西实际,对轻工日用品、食品及相关产品、农副产品、家具和包装材料制品、纺织服装、文教体育及妇幼老年人用品、传统文化产品等重点领域消费品做出具体安排,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与企业主体作用,加快构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型消费品标准体系,加大消费品标准供给力度,加强行业管理、质量监督等政策措施与标准的衔接配套,形成以创新助推标准制定、以标准实施促进质量提升、以质量升级推动品牌建设的良性循环。
山西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扶持、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建立健全质量激励和约束制度,将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范围,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记者秦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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