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根据广大消费者投诉举报,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组织质检总局电商执法中心(杭州)和内蒙古自治区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检验院对标称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109家电商店铺销售的羊绒制品进行了网上抽样检查。在抽检的69个有效样品中,63个不合格,不合格率达91.3%,其中产品使用说明不合格批次63个,不合格率91.3%;实物质量不合格批次28个,不合格率40.58%;实物质量与产品使用说明同时不合格批次28个,不合格率40.58%。抽样检查发现,28家登记营业执照住所地为清河地区的生产营销企业的产品涉嫌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和假冒侵权行为。结果显示,清河县涉嫌存在较为严重的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
11月15日,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开出了行政执法稽查建议书,建议邢台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上述问题开展调查,对存在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的地区开展集中整治,切实落实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的产品质量监管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