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至19日,天津市滨海新区质监局对塘沽、汉沽、大港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督查,主要督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危险化学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获证企业按照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持续保持情况等。
督查活动中,督查组首先听取了上述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情况汇报。随后,随机抽取所属区域内相关危险化学品获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中,重点对获证企业自查、自纠,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等工作开展情况,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依法合规生产。由审查员、技术专家对照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检查主要原辅材料采购和成品出厂检验的控制、重要生产和检验设备的现状(性能、精度和能力)等重点项目。经过检查,督查组指出了被抽查获证企业在产品的原材料采购、产品标志、实验室管理及质量管理文件、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及报告等方面不规范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责成相关分局按照整改意见,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通过督查活动的开展,新区局深入了解了相关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推动了相关分局和有关企业进一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保障获证企业安全生产,确保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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