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不能“贴标签”
——两会代表、委员热议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 本报记者 罗 兵/文
“低价招揽高价卖,价格欺诈实堪哀。诚信历为经商本,欺诈未见发长财。商业信誉靠自树,弄虚作假自砸牌。竞争胜负在人气,人气受挫生意衰。顾客人心岂可戳,乐毁厌增趋垮台。逆耳忠言若不信,请君历时拭目待。”这是近日山东的一位消费者在遭遇商家欺诈之后写的一首打油诗,道出了消费者对商家诚信缺失的不满与无奈。
两会期间,针对近年来频频发生的商业欺诈、诚信缺失问题,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诚信问题已成为阻碍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障碍,必须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杜绝“贴标签”式的假诚信。
质量诚信现状不容乐观
“中国的质量问题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缺乏诚信和认真的问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唯一的国际质量科学院院士,中国质量管理领域的开创者和奠基人刘源张曾经表示。对此,全国人大代表、雅士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利钿深有同感。他在两会期间表示,要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地位,就应该走标准强国、质量强国、信用强国之路。
在全国人大代表、宁夏银川市市长王儒贵看来,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与发展是生产力水平和市场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目前市场上伪劣商品屡禁不止,商业欺诈、经济犯罪猖獗等现象依然十分严重,已成为国民经济健康肌体上的毒瘤。
“我就是要呼吁全国的国企、民企都要向阿里巴巴学习。如果中国的企业都有这样敢于承担责任的勇气和诚信的价值观,中国的企业一定可以做大做强。”全国政协委员、原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参加经济组讨论时表示,诚信是市场经济不可缺的一个环节,而现在国内企业最缺的就是诚信。
失信记录必须发挥惩戒作用
在提及诚信建设时,不少委员都认为,中国的诚信建设不能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必须奖惩分明,让不诚信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3月4日,在政协小组讨论中,全国政协委员、银联董事长苏宁介绍,目前中国建立了征信体系,已经涵盖了7.7亿人的信用资料,以及1700万家企业的信用情况。这个系统建成后,对社会信用意识提高帮助很大。
张利钿认为,质量诚信的核心是要把质量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要将诚信至上作为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强化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同时要严厉打击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行为,维护中国制造的质量诚信。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呼吁:将众多部门整合起来行动,让不诚信者无处可藏。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道德等多种手段,使失信者付出应有代价,使守信者收获应得利益。一是由政府综合管理部门依法做出公示性惩戒,如公布“黑名单”等;二是由政府专业监管部门做出监管性惩戒,采取警告、处罚、取消市场准入等行政管理手段;三是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做出市场性惩戒,对信用记录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记录不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严格限制;四是通过信用信息广泛传播形成社会性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阻;五是由司法部门做出司法性惩戒,通过立法,明确失信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统一诚信体系非常有必要
据了解,目前国内有关部门先后建立了本行业的诚信体系,如银行诚信系统的贷款评级、商务部与国资委主管的商务诚信评级、工信部的工业企业诚信建设、工商总局的合同诚信、国家质检总局的质量信用记录等,虽各自发挥一定作用,但由于没有做到统一统筹和信息共享,远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对此,有不少代表委员呼吁,我国应当统筹建立我国统一的社会诚信体系,形成合力,推进我国诚信体系制度的建设。
郑鄂建议,要尽快建立并开放国家征信数据库。由专门部门牵头,整合相关政府部门掌握的企业和个人信用的数据资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化,实现互联互通,向社会有序、有偿开放。
政协委员陈晓颖表示,这样一个系统应该和全国其他部门、行业联动,如果把生产和消费的数据结合起来,就是一个质量诚信数据库。
还有政协委员表示,这个系统应该是一个全国性的系统,包含各方面的信用记录。苏宁透露,现在国务院已经成立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现在已经达成了共识,正在稳步推进。《中国质量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