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签署合作协议
合力推进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李毅中支树平出席并讲话 魏传忠奚国华代表双方签字 刘利华朱宏任张纲出席
本报讯 (记者杨 蕾)11月26日上午,国家质检总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签署了《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奚国华分别代表合作双方签字。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刘利华、朱宏任,国家质检总局总工程师张纲等出席了签字仪式。
支树平指出,签署这个合作协议,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动我国质量水平提高的重要举措。作为一个制造业大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品质量影响着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工信部主管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积极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大力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质量水平提升。他表示,合作协议是基于双方共同的目标,发自共同的心愿。管行业的工信部和管产品的质检总局双方的真诚合作,一定能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应。他希望这次合作能够给部委加强合作一个导向,给企业重视质量一个导向,给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增强信心一个导向。
支树平说,质量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质检部门作为质量主管部门,深感责任重大、责无旁贷,必须恪尽职守、奋发有为。他要求,一方面要全面履行职能,充分发挥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质检科技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综合运用市场准入、生产许可、监督抽查、执法打假、产品召回等多种手段,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大力推动质量振兴,努力维护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我国质量总体水平;另一方面,要增强大局观念,强化合作意识,联合兄弟部门和社会各界形成质量工作合力,共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监督之路、质量振兴之路、质量强国之路。
李毅中指出,签署合作协议是深入落实中央关于质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是改进和提高我国工业产品质量工作的工作机制。要认识到加强质量管理是促进转变发展方式,改变我国工业大而不强,工业增加值率低的现状,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措施;是拉动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国际竞争优势,拓展外需的重要途径。他强调,加强技术改造和进步,提升品质,改进服务,创建知名品牌是推进质量进步的重要手段。
李毅中还就加强工信部门与质检部门的监督协作配合提出了要求。他指出,要在协议框架基础上,通过规划计划,把合作落实到工作中去;要在全系统加强合作,不断扩大合作领域,强化合力,共同推进提高工业产品质量。
根据《协议》内容,国家质检总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围绕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在4个方面加强合作。一是制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业务工作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加强市场准入和行业准入,落实产业政策,规范工业企业自我声明和工业产品贯标等工作;二是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推进“家电下乡”等国家重大专项活动,以及重点行业领域质量兴业、工业产品质量信誉建设、行业性产品质量分析、突出产品质量问题整治等专项工作;三是在相关业务工作领域,合力推进建立信息沟通平台,加强信息交换,相互通报情况;四是推进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宣传,联合表彰取得突出成效的地方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等。
据悉,此次《协议》的签署是国家质检总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以往相关领域开展合作的基础上,为共同破解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难题,加强双方合作系统化、制度化,增强操作性和针对性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协议》的成功签署和有效实施,对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促进工业产品质量水平的提升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中国质量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