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烟台检验检疫局与内蒙古检验检疫局正式签订《呼和浩特--烟台—济州岛航班检疫监管协作备忘录》,标志两地检验检疫机构正式开始运行检疫监管协作机制,此举为建立跨省中转出入境航空器、人员、货物等的检疫监管新模式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在新模式下,对入境航班:烟台检验检疫局重点负责入境航空器、全体入境人员及其随身携带行李、在烟台口岸入境人员的托运行李的检疫监管;内蒙古检验检疫局重点负责在呼和浩特入境人员托运行李的检疫监管。对出境航班:内蒙古检验检疫局重点负责出境航空器、在呼和浩特口岸出境人员及行李的检疫监管;烟台检验检疫局重点负责在烟台口岸出境人员及行李的检疫监管。对于须进一步作医学观察的病人、携带宠物、携带动植物产品、特殊物品申报等特殊情况,由第一站的监管局填写《检验检疫中转航班监管单》,交由下一站的监管局实施后续监管。
新模式按照合理分工、信息沟通和加强协作的原则,对跨省国际中转航班的检疫监管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做到职责明确、监管互补,既避免了监管缺失,又提高了监管效率,大幅简化了中转旅客通关手续,极大地方便了中转旅客的出入境和航空公司的运营,将为促进国际中转航空业务健康快速发展起到有力的促进和保障作用。(通讯员:张启华)
张启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