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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加强生产监管确保甲流疫苗质量
[更新:2009-11-12]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  (郎秋红)吉林省长春市是全国甲型H1N1流感疫苗重要生产基地,全国8家甲型H1N1流感疫苗定点生产企业中有两家在长春。为了确保疫苗的生产质量,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确保甲型H1N1流感疫苗质量和群众用药安全:一是制定了日常监管工作制度和疫苗生产、流通、召回和毁销的工作预案,并与生产企业签订了安全责任特别承诺书;二是组成工作组,增加检查的周期和频次,对企业生产现场进行检查,还对提供生产原料的鸡胚供应商和鸡胚生产车间进行了延伸检查;三是选派两名国家级药品GMP检查员,专职驻厂监督,建立甲型H1N1流感疫苗生产企业档案;四是做好两户疫苗企业产品的电子监管码符码工作,强化产品追溯功能;五是关注不良反应监测,主动联系CDC和生产企业,搜集不良反应信息,一旦发现问题将马上采取应急预案,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据了解,截至11月初,长春的两家疫苗生产企业长春市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共完成包装885万人份,送国家批签发820万人份,经批签发合格并已完成调拨任务400多万人份。《中国质量报》

郎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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