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志 石)7月30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宣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九部委联合召开“全国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务院领导的有关批示精神,对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做出部署。九部委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据了解,“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累计销售各类家电1585万台,金额达270亿元,有力拉动了农村消费,扩大了国内需求,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家电行业发展、完善农村流通网络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部分地区出现了少数不法分子假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扰乱了“家电下乡”市场秩序,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
为营造良好的“家电下乡”市场环境,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委决定自2009年8月至2010年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的任务包括六个方面:第一,查处非中标企业借“家电下乡”名义制售产品;第二,查处违规印刷、销售和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标识的行为;第三,打击利用通信网络和互联网借“家电下乡”之名进行欺诈的非法活动;第四,规范中标企业的生产和销售行为;第五,规范“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发票管理;第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