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要
■质监事业的发展必须与当地产业发展相适应
■队伍素质必须与技术设备相适应
■严格规范必须与日益强化的质监职能相适应
■质监机构必须与基层质监工作任务相适应
■赢得当地党政的关心和支持必须与质监工作的有效性相适应
□ 牛育才
打造和谐质监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这既是一个不断探索与实践的过程,又是一个不断思考与完善的过程。我们山西省晋城市质监局通过实践认识到,营造和谐质监,关键是自身的和谐,而自身的和谐,关键是通过工作创新,实现工作的和谐和内外关系的和谐。为此,我们进行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探索和尝试,并从中得出几点启示。
质监事业的发展必须与当地产业发展相适应。实践证明,脱离当地产业发展,质监事业的发展就成为无米之炊、无源之水,构建和谐质监也就成为“空中楼阁”。因此,质监部门在质量检测、特种设备检验、农业标准化、服务标准化、节能降耗、质量认证等工作中都必须扣准地方经济发展的脉搏,围绕地区产业升级、质量提升、品牌创建等工作动脑筋,只有这样,质监工作才能有出路、有奔头、有威信、有作为、有地位,也才能真正体现质监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只有地方经济得到长足发展,也才能为质监工作创造更多施展才能、发挥优势的舞台和天地,进一步促进质监事业的发展。因此,产业发展是质监事业发展的基础,质监事业发展是产业发展的保障。
队伍素质必须与技术、设备相适应。质监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显著区别就在于拥有技术手段。这既是优势,又是难点。没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高技能的技术人员队伍,再先进、精密、高端的设备仪器也只能是一堆废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拥有一批权威专家、学者和技术学科带头人,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响。只有这样,我们出具的检测数据准确性才更高,出具的检验报告才更具有权威性、说服性。
严格规范必须与日益强化的质监职能相适应。近年来,质监部门的职能日益强化。职能增加意味着权力增大,权力增大也就意味着责任和风险增大。如果没有一套严格规范的制度作保障,多一份职能就意味着多一份责任,多一份权利就意味着多一份风险。失去制度的约束,职权也许就会如同脱缰的野马更加无从控制,那么寻求和谐则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必须形成“以制度约束人,以规矩规范人”的良好机制,促使职能的和谐,最终实现根本上的和谐。
质监机构必须与基层质监工作任务相适应。质监部门担负的计量、标准化、质量都是基础性的工作,尤其是小食品作坊、土制特种设备更是散布在乡镇农村、山庄窝铺。比如近年来,假冒伪劣产品呈现出向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转移的趋势,而这一地区正是质监部门履行监管职能的“软肋”所在。质监工作的重心在基础,难点在基层,薄弱点也在基层。比如晋城市泽州县没有县城,周边乡镇分布在方圆四五十公里的山区,沁水县、陵川县更是山多路远,有时到一个乡镇往返就能耗掉一天时间,及时打击违法行为往往“鞭长莫及”。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巡查监管无疑是一件难事。因此,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完善质监机构,在乡镇设立基层质监工作站是大势所趋,这也是构建和谐质监的最基础性工作。
赢得当地党政的关心和支持必须与质监工作的有效性相适应。和谐质监建设是否能取得成效的关键体现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质监工作成效大小,离不开地方党政的关心和支持。尤其是目前质监部门在经费、机构、督促落实、协调等方面更需要各级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各级质监部门应该把位置摆正,切实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之中,树立大局意识,把自己作为地方整个棋局中的一个棋子,切实提高质监工作的有效性和贡献率。
(作者为山西省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质量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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